很有意思的误会!
昨天上午在K12教育教学论坛首页看到一博客,说******的不是(非看法的不同、而曲意别人的人格品性),我觉得不妥,就在留言栏发表了看法。今天上午又读了所有的博客,看到了他由我而发的有趣却没什么逻辑的下文,用语十分文明(有“文德”,我赞赏!) 。我节选(只少了几个字)帖在这里,大家看看是否有趣!
上午去公园玩,回来一看博客里多了两句回复:一句是“人各有志”,一句是“何必在背后说短论长”,我的第一反应是这个老师的语文水平真成问题,她肯定是表达错误。
第一个,她应该说“见仁见智”,而不是人各有志的问题,这个志无关,这只是对某些问题的看法不同,是见解。
第二个,在法律的范围内,我在自己的博客空间发表自己的想法,这是在“背后”说吗?这是我自己的正前方,是大厅,根本不是背后。再者,发表观点不可能是一味歌功颂德,我当然有权利在自己的地方说短也可以说长也可以。这个老师,不知道她是教哪一科的,至少她的语文水平很成问题。
从前,余杰说,中学语文,误尽苍生,我是觉得太偏激了。现在看来,却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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嘹亮的叶子 / 2008-03-03 10:47:10
我觉得先生当在论坛发个帖子---说说嘹亮的叶子语文水平多么多么差,因为1...............2...........3..........。我认为这是更好的做法!
哈哈哈哈哈哈哈,简直笑坏了人,首先告诉先生:我是教化学的,是男人;再告诉先生:不是您理解能力差,就是我理解能力差,我们的语文水平都还不错(我当然要向您学习)。
我只不过觉得先生与渔夫先生同为语文教师,又是K12论坛的网友,有批评意见应发在他的帖子后,这是帮助!在较亲密的小圈子道人不是 吗......... 哈哈哈!
aimin先生说得好,“即使这个发言有点问题,那也只是个案,而且完全有可能是发言者不熟悉博客造成的,扯到“语文教学失败”,不太合适吧?”
另外,我如果冒犯了您,在此我向您道歉!您写此帖,是不是太小气了一点?
aimin / 2008-03-03 09:35:54
我倒感到你有点过敏了。
1、你能确认“回复者”一定是老师么?
2、即使这个发言有点问题,那也只是个案,而且完全有可能是发言者不熟悉博客造成的,扯到“语文教学失败”,不太合适吧?
{爪哇} / 2008-03-02 23:18:03
这大概就是空间(博客)的好处吧。毕竟算是在自己的家里。。。。
想起一首歌叫《三月里的小雨》,很动听很有意境的台湾校园歌曲。很美好的三月,清朗的天..................
[ 本帖最后由 嘹亮的叶子 于 2008-3-5 09:5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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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3 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