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南冠客 于 2008-5-31 10:25 发表 
“主张开除范美忠的各界人士”,如果你的医疗保险有着落,如果你的失业保险有着落,如果你的养老保险有着落,如果你有着稳定而丰厚的经济收入,如果你了有实质的言论自由,如果你现在拥有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作为这个国家的优保对象,你有闲情有闲心,尽可以去签你们的名吧。但是,如果上述问题你有一项没有解决,首先,你要争取的是自己作为人的权利,如果自己的人的地位都没有建立起来,你所谓的道德是谁的道德吗?没有人的基础的道德本身就不是道德。对自己对他人的权利被剥夺权益被侵害,你愤怒过吗?你抗争过吗?你如果没有愤怒过没有抗争过,你又有什么资格对范美忠愤怒呢?
呵呵,同样我可以说,你自己这些事情解决了,再来替范美忠伸张“正义”吧。
如果只注重自己的人的价值而不顾社会共同遵守的道德,你所谓的道德是什么道德?道德是一个社会概念,践踏公共道德就是不道德。你不愤怒,你不抗争,只想着个人的权利,请你离开这个社会,离开这个人类,去到深山荒野与畜生为伍。
你不与我们同类,你又有什么资格指责别人呼吁开除范美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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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归去来 于 2008-5-31 11:07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