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校”不除,教育难得公平
近日,广东省副省长宋海在全省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会议说:“教育的公平就是最大的公平!择校费不能取消”!宋海认为,“提出择校费要取消的人,大多是有权有钱有势的人,这些人要么孩子成绩太低,要么希望孩子到更好的学校读书,如果择校费取消了,那些没权、没钱、没势的人家的孩子不是更吃亏”?“教育部门应该是为普通百姓服务的部门,而不是为少数人服务的!”“教育的公平就是最大的公平。如果教育都不公平了,社会何来公平?因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警钟长鸣!”
宋副省长站在教育公平乃至社会公平的高度看问题,强调教育部门应该是为普通百姓服务的部门,而不是为少数人服务的,读来实在令人感动和钦佩。象这样把普通老百姓放在心上,明确为弱势群体说公道话的领导一定是合党性、得民心、真正能够出政绩的好领导。不过,在下觉得宋副省长对择校费的分析还不太符合实际,对择校问题产生的的背景还不太熟悉,对解决好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还没有达到应有的深度。只为了坚持“择校费不能取消”而谈公平,实质上恰恰掩盖了择校费的根源即“择校”现象本身的不公平。
从小学、初中到高中,将同段同类学校区分为重点(或示范)学校和普通学校,对前者从财力、人力和物力诸方面给予扶植,甚至让少数学校很快“富”起来,使他们有了令人向往的教学环境和光彩诱人的升学率。于是,就有了择校现象。这就是产生择校费问题的根源。择校现象加剧了本来就存在的教育资源分配不公,使得教育资源、环境的“两级分化”更加严重。当学生竞相往重点学校挤去时,只好用“钱”来设置“防线”了,这就叫做“在金钱面前人人平等”。
恰恰是“在金钱面前人人平等”,是做不到教育公平的。因为以谁有钱谁享受“优质服务”为标准直接违反了受教育权利平等的法定原则。事实上,提出择校费要取消的人,大多并不是“有权有钱有势的人”,而是无权少钱的人。在学校工作过的人都知道,对于有钱、有权或有特别社会关系的家庭,他们会在乎那区区几千、几万择校费?再说,硬交、少交或用形形色色的替代方式交,在趋炎附势成风的学校那里,还成其为一个问题吗?试设想,如果真的取消择校费,又真正做到不开后门,那以什么为标准呢?就是象高考招生一样:“在分数面前人人平等”。这比“在金钱面前人人平等”不是公平得多吗?为什么一定要固守择校费?择校和收取择校费究竟是为哪些人服务的,不是明摆着的吗?
其实,领导更看重“钱”,还有一个学校创收问题。很多重点(示范)学校是使用ZF主导的银行贷款“暴富”起来的。学校需要钱还贷付息,需要钱支付编外教职工的工资,需要钱改善学生的学习、生活条件,需要钱提高老师的物质待遇,需要钱去完善教学设备和升级校容校貌……如果取消择校费,不少重点学校会有“破产”的危险。这才是择校费不能取消的真正原因。所以,把择校现象看成部分地“教育产业化”,恐怕并不太过分。
让我们再从“素质教育”的角度看看“择校现象”的危害性。在我们这个人口大国,教育资源短缺与受教育需求之间的矛盾将长期存在。在这种状态下轰轰烈烈地推行素质教育,风险成本肯定是很高的。家长的心态和行为就是这种风险的真实写照:一方面,他们希望搞素质教育,让他们的孩子轻松愉快地提高素质;另一方面,他们千方百计送孩子到升学率高的学校,而不太计较那里搞了没搞、真搞还是假搞素质教育。
现在的重点(示范)学校,大都是在“素质教育”包装下从事应试教育的“好榜样”。他们不能不用拼升学率的办法(具体方法中有“正道”的,还有形形色色“歪道”的,请参见本文的附录)来提升人气、招揽生源。一位担负国家级新课程改革实验任务的中学校长明确地宣称:“没有素质教育学校就没有活力,没有升学率学校就没有生命力!”表述很全面,确是大实话。也没有哪位“吃错药”的家长会选择素质教育搞得好,而升学率不很高的学校的。
经过考试和择校,素质好一点的学生集中到了优质学校;其它普通级别的学校呢,素质高一点的老师也被重点学校“择”了去,社会对帮忙他们改善办学条件已是有心无力了,拼升学率没什么指望了,就只有抓"素质"了。因为他们担负着教育素质较差学生的繁重任务,学校不出大乱子也就谢天谢地了。重点(示范)学校才是真抓实干升学率呢。既是如此,真正的素质教育在哪儿啊?
教育部对择校问题曾有过明确而坚定的政策宣示。2006年年7月28日出版的《学习时报》刊发了对教育部长周济的专访。周济部长在专访中谈到了教育部解决“上学难、上学贵”问题的思路,指出城市义务教育阶段的问题,主要是在“择校”,择校风愈演愈烈,择校费动辄几千、几万,成了许多家庭的沉重负担。因此要下决心逐步解决“择校”问题。2007年3月8日下午,周济部长应新华网的邀请,就当前教育热点问题发表网上谈话。周部长说,“你考高中,将来重点高中的名额要比较均衡地分配到各个学校去,没有必要在初中就择校了,而且《义务教育法》规定就近免试入学,这是法定的,要考了就是违法的。但是怎么才能做到这点呢?要求各个学校的名额均衡,这样对各个学校的要求将来不是升学率,而是你这个学校能不能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达到国家给你的标准。这需要大家的观念都有个转变,ZF对学校的要求不是升学率,而是能不能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推进工作。”把解决择校问题提到遵守法律的高度,把具体政策措施说得如此明白(虽然是否合理、全面和可操作还有待商榷),就看怎样完善和落实了。警钟长鸣是不够的,还需要切实去做。“择校”不除,教育难得公平。
(原发于《社会与教育论坛》旧版,略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