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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倍放大镜放大几倍?放大到几倍?回顾与感谢

本帖已经被作者加入个人空间 本主题由 睦睦 于 2009-9-12 16:16 加入精华

回复 52楼 的帖子

  在40楼老朽已谈了对“翻一倍”“翻五倍”之类的看法。
  也谈了对“翻一倍、再翻一倍”这一说法的看法。
  说话写文章的目的是要让人明白其思想,涉及数据和数据的倍数关系时,理当慎重,到底要给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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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4楼 的帖子

  《说“倍”》是作为附录放在24楼的,不在14楼。
  您说的某些字的读音变化与我们讨论的问题没有直接关联,是不可能拿来证明“扩大几倍就是用几乘。缩小几倍就是用几除”的正确性的。
  《说“倍”》中的 ② 跟原数相等的数。《三国志·蜀·诸葛亮传》:“君才十倍曹丕,必能安国,终定大事。”和常用三典(《新华字典》、《新华词典》与《现代汉语词典》)对“倍”有一共同释义:“跟原数相等(同)的数,某数的几倍就是用几乘某数。” 这个释义是“数学”上或“数学运算”中惟一能承认的对“倍”的释义。把其他的“倍”的释义用在“数学”上或“数学运算”中,那是要乱套的!
  这才是日常生活用语中和现代各门学科用语中都应共同遵守的对“倍”的释义。
  遵循这个释义就不会造成误解;偏离这个释义必然造成混乱。
  您说:“口语中扩大一倍通常认为是乘以二,和二倍是一个意思”。
  这是对的,任何不为0的数“扩大一倍”就该乘上2,就变成原数的2倍了。

[ 本帖最后由 桂林古稀老朽 于 2009-4-28 22:1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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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5楼 的帖子

  同意白马秋风塞上先生的很多看法。
  总之,老朽始终认为,讲“放大”或者“放大几倍”时,一定要弄清原数是哪个数,放大数(放大后的结果数扣除原数后的数)是多少,用放大数比原数才可能得出正确的放大倍数。
  讲“增加”或者“增加几倍”时,也一定要弄清原数是哪个数,增加数(增加后的结果数扣除原数后的数)是多少,用增加数比原数才可能得出正确的增加倍数。
  讲“缩小”或者“缩小几倍”时,也一定要弄清原数是哪个数,缩小数(缩小后的剩余数扣除原数后的数,必然是负数)是多少,用缩小数比原数才可能得出正确的缩小倍数。
  缩小倍数通常是不可能达到1倍的。因为任一不为0的数的1倍数必然是这个数本身,所以,任一不为0的数缩小1倍必然缩小到0。
  讲“减少”或者“减少几倍”时,也一定要弄清原数是哪个数,减少数(减少后的剩余数扣除原数后的数,必然是负数)是多少,用减少数比原数才可能得出正确的减少倍数。
  减少倍数通常是不可能达到1倍的。因为任一不为0的数的1倍数必然是这个数本身,所以,任一不为0的数减少1倍必然减少到0.。
  这也就是权威语言学家主张减少不用倍的原因。

[ 本帖最后由 桂林古稀老朽 于 2009-4-23 21:5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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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灵·感 于 2009-4-23 15:10 发表
玻意耳定律的微观解释
一定质量的气体,分子总数不变。在等温变化过程中,气体分子的平均动能不变,气体分子碰撞器壁的平均冲量不变。气体体积增大n(几)倍,气体单位体积内分子总数减小为原来的1/n(几分之一),单位时间内碰撞单位 ...
  当然正确

[ 本帖最后由 桂林古稀老朽 于 2009-12-11 12:5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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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0楼 的帖子

  “那你用过复印机吗?知道什么叫扩大200%?A4到A3只是扩大141%,怎么解释?”
  这能证明“扩大几倍就是用几乘。缩小几倍就是用几除”的正确性么?
  敢问:把复印机的放大(缩小)率,置于100%,会是什么结果?放大了没有?放大一倍了吗?
  请注意老朽用的放大(缩小)率,或者叫放大(缩小)比。
  “A4到A3只是扩大141%,怎么解释?”
  请弄清爽谁同谁比。
  一张A3的面积正好是A4的2倍,即A4扩大1倍即得A3。
  而A3和A4的对应边之比等于141%。即A4的边长扩大41%(0.41倍)得A3的对应边长。
  边长扩大41%(0.41倍)面积就扩大100%(1倍)。
  如果边长扩大100%(1倍)面积就扩大300%(3倍)。
  这有什么不好解释的?这有哪点儿不妥?

[ 本帖最后由 桂林古稀老朽 于 2009-4-28 22:5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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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灵·感 于 2009-4-23 15:20 发表
在画图工具里,200%也是长、宽各为原来的两倍,面积为原来的四倍。
  是的。
  完全同意灵·感先生的见解。


[ 本帖最后由 桂林古稀老朽 于 2009-4-23 22:2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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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4楼 的帖子

  称呼网友用您是老朽的习惯,除非我明确知道对方是在校中小学生才会用你。
  您在48楼提的问题,老朽已在50楼谈过拙见了。
  您在51楼的见解与问题,老朽在63楼已讲过看法。
  52楼的高见,可见老朽在70楼的拙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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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5楼 的帖子

  老朽历来认同“放大”与“缩小”互为反义词。“扩大”与“缩小”互为反义词,“增大”与“减小”互为反义词。
  因为“放大几个单位”可用“缩小同样的几个单位”还原。反之亦然。
  “扩大几个单位”可用“缩小同样的几个单位”还原。反之亦然。
  “增大几个单位”可用“减小同样的几个单”还原。反之亦然。
  然而,“扩大几倍”与“缩小几倍”绝不是反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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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TonyDeng 于 2009-4-20 19:49 发表
25.假设2007年某国一单位M商品,其价值用该国货币表示为15元。如果2008年生产M商品的社会劳动生产率提高50%,且该国的货币价值下降(贬值)20%,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2008年一单位M商品的价值用货币表示为
A.12元
B.12.5元
C.1 ...
  社会生产率提高50%,就是社会生产率是原来的1.5倍,也就是生产效率放大1.5倍,其他条件不变,所以商品价值缩小1.5倍,也就是变成10元。
  再考虑货币贬值因素,贬值20%也就是购买力只有原来的80%,也就是购买力缩小到原来的80%或者说购买力缩小1.25倍,所以,商品价值就应放大1.25倍,因此,10*1.25=12.5,选B。
  不知这种分析是否正确?
电子的质量只不过是其电场能量的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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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1楼 的帖子

在这里你用了两个概念,“缩小到若干倍”和“是原来的若干倍”,对生产率的缩小和对货币的缩小运用了不同的算法。另外,原价15元的产品,生产率提高50%,按你们的算法,价格减了5元,这5元是原来的三分之一,不是二分之一,50%跟谁比?是新值的50%!按照数学的思想,无论是“增”还是“减”,都必须跟原值比较,而不是跟新值比较,你们及标准答案的结果事实上是跟新值比较。

再看货币贬值。你们的算法,新值是原值的80%,这个已经不是缩减,而是“是原来的若干”。按逻辑,贬值应从原值出发,原来的货币能买现在的多少商品才对,应是原来的货币能比以前多买20%的商品。但现在不是这样算,而成了发行新货币,这是兑换率,不是贬值缩减。

[ 本帖最后由 TonyDeng 于 2009-4-24 08:36 编辑 ]
不憤不啓,不悱不發。舉一隅而示之,不以三隅反,則不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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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要尽量符合形式逻辑

引用:
原帖由 东方gfsd 于 2009-4-24 07:10 发表

我晕倒了,您绕谁都行,别把自己绕进去呀。这句话肯定错误,只能说不还原,不能说反义词,劝你删除掉。如果您不信,我可以从新举例,用数字证明是100%的错误。 ...
  同意“还原”的说法!
  一般来说,增加N再减少N就还原了,减少N再增加N也还原了。
  但是“增加10%”不能用“减少10%”来还原,这就成了小学数学中的一个教学难点。因为从形式逻辑上看,“增加10%再减少10%”应该是还原了。
  一个数放大N倍再缩小N倍,从形式逻辑上看当然也应是还原了。事实上,放大N倍用N乘,缩小N倍用N除,也就还原了。这很容易理解的,也是十分简单的。如果一定要说“放大N倍用(1+N)乘”“缩小N倍用(1-N)乘”,我就不好说什么了。因为“放大N倍”只能用“缩小N/(N+1)”来还原了,太复杂了!
  如上面的商品价值问题,商品价值与生产效率成反比,生产效率放大N倍,则商品价值缩小N倍,商品值价与货币的购买力成反比,购买力放大N倍,则商品价值缩小N倍。如果没有放大N倍用N乘缩小N倍用N除的可以还原的放大N倍、缩小N倍,则商品价值问题的求解更难理解,计算过程也更难理解。
  教材采用放大N倍,缩小N倍应是明智之举,高中语文中的有关说减少不能用倍的说法我认为是应该放弃了。
  便宜几倍的说法在老百姓中是常见的,其实也有不同理解,也就是有的是用几除,而有的是用(1+几)除。大几倍在倍数比较小时,都是用(1+几)乘,也有人认为三以上的倍数就不必加一而直接用几乘。“倍为二,三以上的倍数则为原数的乘数”,“事半功倍”此倍为“二倍”,早起早睡,精神百倍,此“百倍”为乘100。由于“倍为二”所以“二倍”就是“倍”,所以过去一般就不说“二倍”而说“倍”更简单,为了构成双音节,则说“加倍”“倍增”。这样,“倍为二,三以上的倍数则为原数的乘数”,与我查到的古汉语中用倍的方式是一致的:“倍”表示“二倍”,“三”表示“三倍”,“四”表示“四倍”,而没有“一倍”的说法,也就没有表示现代汉语中某数的一倍的“一倍”的词汇。
  但是,语言是在发展和变化,所以追究到上古的做法就没有多大价值了。现代科学需要什么概念就会产生什么概念,显然我们需要“放大N倍用N乘”而不是用“(N+1)乘”比如放大镜之类,就是上古年代也不会愚蠢到都来个“加一”而自找麻烦那时的人都知道“三以上的倍数为原数的乘数”。

[ 本帖最后由 电子无质量 于 2009-4-24 09:13 编辑 ]
电子的质量只不过是其电场能量的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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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我看:桂林古稀老朽先生追求的是数学上的严密性,TonyDeng先生阐述的是实际中的习惯用法和意义。各有各的道理吧:有很多习惯用法已经得到了人们的普遍认可就说没错,但从严密性来说就不一定无懈可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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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yf123abc 于 2009-4-24 08:49 发表
依我看:桂林古稀老朽先生追求的是数学上的严密性,TonyDeng先生阐述的是实际中的习惯用法和意义。各有各的道理吧:有很多习惯用法已经得到了人们的普遍认可就说没错,但从严密性来说就不一定无懈可击了。 ...
  确实,语言问题是要讲约定俗成的,只要普遍认可合理实用便于交流就行了,如果一定要从严密性来钻牛角尖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我的观点是有什么需要就会产生什么概念和什么说法,有了计算机,我们就会有说计算机的需要,计算机的说法也就产生了。数学中有乘以几和除以几的变化我们就产生了“放大几倍”和“缩小几倍”的说法。放大镜的放大率为5倍,少数人认为非得说是“放大4倍”而自找麻烦那是他自己的事,相信大众是不喜欢找这种麻烦的,大众是不需要这个麻烦的所以也就是需要在放大几倍上做什么加一减一的多余运算了。
电子的质量只不过是其电场能量的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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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TonyDeng 于 2009-4-24 08:26 发表
在这里你用了两个概念,“缩小到若干倍”和“是原来的若干倍”,对生产率的缩小和对货币的缩小运用了不同的算法。另外,原价15元的产品,生产率提高50%,按你们的算法,价格减了5元,这5元是原来的三分之一,不是二分之一,50%跟谁比?是 ...
生产效率提高了,商品价值就降低。也就是:生产效率与商品价值成反比。
货币贬值就是购买力下降,也就是商品价值上升。也就是:商品价值与货币的购买力成反比。
成反比的两种量,一种量扩大N倍,另一种量就缩小N倍。
成比例的两种量,有一个规律:
如果是成反比,如果前一种量跟原值的比,那同样的变化百分数在另一种量中则是跟新值比。
成正比的两种量,则前一种量是跟原值比,后一种量也是跟原值比。
电子的质量只不过是其电场能量的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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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东方gfsd 于 2009-4-23 15:13 发表

那你用过复印机吗?知道什么叫扩大200%?A4到A3只是扩大141%,怎么解释?
A4到A3,32开到16开,都是面积放大2倍(这点与翻番一致),其变化过程是,原来的长变为新的宽,原来的宽乘以2变为新的长,为了保证长宽的比例不变,设原来的长、宽为a、b,有
a:b=2b:a
解得a/b=根号2
所以A4纸的长宽比是29.7/21约等于根号2,同时也是A3的长(宽)与A4的长(宽)之比。
所以,141%是比例系数,按照我前面的解释,应该叫放大141%。
如果A4到A3的变化叫“扩大141%”是合理的,则“扩大几倍就是用几乘”也没错,桂林老应该去对复印机的制造商宣战了。

[ 本帖最后由 白马秋风塞上 于 2009-4-24 12:2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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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0楼 的帖子

  “那你用过复印机吗?知道什么叫扩大200%?A4到A3只是扩大141%,怎么解释?”
  东方gfsd先生认真看过复印机的“指标规格”么?
  我们感兴趣的有两个。一个是,“倍率”:一个是“用纸的大小”。
  通常的复印机,其倍率可从50%直到200%,以1%为一档步进到200%。
  当其置于50%档时,使复印件比原件缩小一半,即复印件是原件的的1/2。
  当其置于100%档时,使复印件与原件一样,既没有放大也没有缩小。这时的倍率是100%也即是1倍率,而放大的倍数只能是0。
  当其置于200%档时,使复印件比原件放大1倍,即复印件是原件的2倍。这时的倍率是200%也即是2倍率,而放大的倍数必然是只能是1倍。
  至于复印用纸,以A4、A3为例。
  两张A4宽边拼接就成为一张A3。一张A3对裁成两破就成为两张A4。
  这就是说一张A4扩大1倍就成为A3;
  一张A3缩小一半就是A4。
  把“倍率”误成“放大倍数”干什么?

[ 本帖最后由 桂林古稀老朽 于 2009-4-24 11:3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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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先抛开倍数多少的争论。先用一个没有歧义的话,说一件事,在科学研究方面:“放大到多少倍的问题。”是非常必要讨论的问题。其重要性远大于“增加了多少倍的问题。”因此,我们有必要用最简单的语言来表述他。至于如何表述这只是一个定义(或者说是一个规定)的问题。做了规定以后,就以此规定来理解就是了,凡是符合规定的理解就是正确的否则是误解。这样问题就解决了。目前,对此问题,权威部门是否已有规定,我不知道,但是由于此问题的重要性,人们普遍在使用着自己的表述,各人都有自己的理由。不可能达到统一。
就以单位的读法来说,3m/s。最早是读作每秒3米。后来读作3每秒米。现在又读作3米每秒。不管怎么读,只要有一个统一的读法就行了。
您既然自称古稀老朽,对过去的课本肯定有印象,记得讲等比级数(以前在中学课本中统一叫级数,而不叫数列)中有“无穷递降等比级数”当然也可能有的课本不用此名称。后来改称“无穷递缩等比数列”我当时心中还暗自嘲笑。难道用“递降”就不能理解了吗。非要用“缩”这个形象的字才能理解吗?其实,当然叫什么名称应该都可以。
另外,对楼主的“之187”不知是何意思?


[ 本帖最后由 廖老头 于 2009-4-24 14:2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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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yf123abc 于 2009-4-24 08:49 发表
依我看:桂林古稀老朽先生追求的是数学上的严密性,TonyDeng先生阐述的是实际中的习惯用法和意义。各有各的道理吧:有很多习惯用法已经得到了人们的普遍认可就说没错,但从严密性来说就不一定无懈可击了。 ...
  欢迎cyf123abc 先生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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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原帖由 东方gfsd 于 2009-4-24 07:10 发表

我晕倒了,您绕谁都行,别把自己绕进去呀。这句话肯定错误,只能说不还原,不能说反义词,劝你删除掉。如果您不信,我可以从新举例,用数字证明是100%的错误。 ... [/quote
  ]欢迎之至。
  把您cyf123abc 先生的实例和理据贡献出来嘛。
  有错误,老朽从来不讳疾忌医!
  就在k12的数学论坛的一个帖子的回复中老朽就曾犯个一个低级错误。当然认识了自己改正了。
  何况您如此凭空说几句就算老朽错了?
  您用什么做评判“对”“错”“是”“非”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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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9楼 的帖子

  白马秋风塞上先生的“A4到A3,32开到16开”,可能有误吧?
  A4对应16开,A3对应8开啊。


[ 本帖最后由 桂林古稀老朽 于 2009-12-11 13:0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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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91楼 的帖子

  “呵呵,我不再给你讲道理了,这中间有两个陈述错误。如果我说出来,你肯定不承认。”
  把您认为的“两个陈述错误”写出来么,空说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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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廖老头 于 2009-4-24 14:17 发表
我看,先抛开倍数多少的争论。先用一个没有歧义的话,说一件事,在科学研究方面:“放大到多少倍的问题。”是非常必要讨论的问题。其重要性远大于“增加了多少倍的问题。”因此,我们有必要用最简单的语言来表述他。至于如何表 ...
  回复廖老头先生92楼的帖子。
  “先用一个没有歧义的话,说一件事,在科学研究方面:‘放大到多少倍的问题。’是非常必要讨论的问题。”
  “放大到多少倍”也会有问题么?没有问题啊!
  “放大到几倍”是包括原数在内的。
  原数乘上几就是放大到该数的几倍。简单点说:放大到几倍就是用几乘。或者说:乘几就是放大到几倍。
  例如,5放大到3倍,得:5×3=15。
  “放大几倍”是不包括原数在内的。
  原数乘上(1+几)就是放大该数的几倍。简单点说:放大几倍就是用(1+几)乘。或者说:乘(1+几)就是放大几倍。
  例如,5放大3倍,得:5×(1+3)=20。
  把“放大”换成“扩大”,就有:
  扩大到几倍就是用几乘。乘几就是扩大到几倍。
  扩大几倍就是用(1+几)乘。乘(1+几)就是扩大几倍。
  廖老头先生,老朽讲得对否?
  “放大”“放大到”或者“扩大”“扩大到”,有“到”无“到”那是不一样的。
  这是我们同人教争论的焦点之一。
  “另外,对楼主的“之187”不知是何意思?
  承问。
  老朽同合作者桂林中华小学教师陈稚琳、李梅芳、邹桂荣,珠海周承刚,质疑批驳直至对抗人教社的“扩大几倍就是用几乘。缩小几倍就是用几除”及其源流这个“百年老错”,是从2003年初开始的。先后写了多封信和多篇文稿直接寄给人教社。人教小学数学室也回过我们四封信。到2005年得知教材已改,这是金芒果(人教论坛版主春苗)在k12教育教学论坛老朽发的一个主帖上宣布的。这事就算告一段落了。
  不久有一位叫shanxi1027的网友在数学论坛发《从扩大1倍谈到康熙做皇帝,给“桂林老朽”的答辩 [帖号 #1398501]》,争论再起。
  为保存争论的原始资料,老朽开了一个博客,把各方的发言照原样复制到博客中了。
  有一位叫飘浮的云(江西大余县吉村中心小学)的网友,光临敝博,从
2007-5-10 发表《答桂林古稀老朽:<说“倍”>》等大作起,在老朽的博客中一直争论到现在。
  这重批人教版“扩缩论”“之一百八十七”之类大多是同这位飘)先生争论的产物。
  至于这位)先生从一开始就拿“罪人”,其后又拿“学术流氓”“流氓”“中国教育的”“罪犯”之类的大帽儿不断地劈头盖脸朝老朽打来,老朽则始终用“凭事实,讲理据,以理服人,以礼待人”的原则对待之,就不说也罢。

[ 本帖最后由 桂林古稀老朽 于 2009-6-3 08:2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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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东方gfsd 于 2009-4-24 15:34 发表
你仔细看看我和白马的帖子,上面已经说很清楚了,白马也可以指出你其中的错误。
严格来说分开每句话都是对的,问题在于你把那些话都放到一块说,错误出现了。 ...
  怪哉!
  “严格来说分开每句话都是对的,问题在于你把那些话都放到一块说,错误出现了。”
  老朽不知您东方gfsd 先生到底在说什么?
  什么叫“严格来说分开每句话都是对的”?哪几句话“严格来说”“分开每句话都是对的”?而“问题在于你把那些话都放到一块说”“错误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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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桂林古稀老朽 于 2009-4-24 15:48 发表

  ... “放大几倍”是不包括原数在内的。
...
只要这一句说清楚,其余就好讲多了。能提供足够使人信服的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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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计算,不是因为我不会计算

4cm的线段放大成像后变成了4dm,我很快想到一个倍数——10倍,由于是放大,当然想到了“放大”和“10倍”、“放大”和“倍数”这样的简单的文字组合。由于这里要用到数学,我当然选择了最简单的只要一步的计算。但是,有人说放大倍数不是“10倍”而是“9倍”,我只能不解了,为什么要减去“1”?当他说“放大9倍”时,我直接乘以9,他又说我错了,得乘以“10”,这下怎么又要加“1”了?
    我真是不明白,谁这么规定的?说话的人在计算的时候可多算一步减法,听的人却也又要多算一步加法,不做那加与减不行吗?不过记得小学读书可不是这么规定的呀!
     有人告诉我,你不加减的算法是错误的,是“百年老错”害的!你现在要学会多做一步加减才不会被害!我真的很想哭了!我不知道,我是要继续害我的学生,还是要像老朽那要去“拯救”学生呢?
     他还告诉我说,“将一个数缩小2倍,然后再缩小2倍,就还原成原来的数了。这才是有趣的科学的数学呀!唉,你们都被百年老错害得不能理解这一点了!所以,一定要清除‘百年老错’呀!”
    但是我至今不明白,如果A变成B是缩小2倍,那B变成A应是扩大才对呀!怎么也是缩小2倍?你不是说百年老错的“扩大1倍”没有扩大才“老错”吗?那你这“缩小2倍”的科学名词是扩大还是缩小呢?(不过别忘了,人教社说过,“扩大几倍”仅限于大于1的倍数,不过你钻也没关系,我不计较。)
    我倒觉得人教社的说法更有理,扩大倍数是大于1的,请问有放大倍数不大于1的放大镜吗?
    这里有的是物理高手,那老朽据说也是搞物理的并且在光学研究所工作的,物理学中放大率与放大倍数之不同是5倍的放大镜的放大倍数是4倍只放大4倍之不同吗?
    不过我记得是有不同,但不是这个不同,并且在口语中两者被认为是同一个倍数。难道,我也是被“百年老错”害的?老先生是想“救”我不成?
    教材改了,孩子们怎么办?教师怎么办?到底谁在害孩子?我只能无比愤怒!中国的教育到底怎么啦!中国教育部的人干什么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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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物的本质是什么?

1、对于图形的缩小与放大,其本质是什么?难道不是变化前后的倍数关系吗?这个倍数不就是缩放倍数吗?还有比这个倍数更重要的数据吗?
  2、缩小几倍、放大几倍的含义的本质是什么?难道不是一种规定吗?
  3、一个名词术语的规定(定义)的基本原则是什么?难道不是为了方便表述我们要表述的内容吗?一个规定难道不要讲约定俗成吗?一个规定难道可以随意更改其含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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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廖老头 于 2009-4-24 14:17 发表
我看,先抛开倍数多少的争论。先用一个没有歧义的话,说一件事,在科学研究方面:“放大到多少倍的问题。”是非常必要讨论的问题。其重要性远大于“增加了多少倍的问题。”因此,我们有必要用最简单的语言来表述他。至于如何表 ...
“放大到多少倍的问题”其重要性远大于“增加了多少倍的问题”!
        但是,老朽不这么认为,所以我们认重要的(我多次对他说是“本质”的)第一个多少倍的倍数,他就是要减一变成第二个问题的多少倍的倍数。
        在物理学中,显然第一个倍数远远比第二个倍数更重要,如果搞物理研究的人就是要去算第二个倍数,呵呵,这就不知如何评价这个人了……

[ 本帖最后由 我是飘浮的云 于 2009-4-24 20:5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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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桂林古稀老朽 于 2009-4-24 15:48 发表

  “先用一个没有歧义的话,说一件事,在科学研究方面:‘放大到多少倍的问题。’是非常必要讨论的问题。”
  “放大到多少倍”也会有问题么?没有问题啊!
  “放大到几倍”是包括原数在内的。
  原数乘上几就是放大 ...
  我想解释一下廖老头(这样称呼我觉得有点不敬,我只当是网名、符号吧)的意思,对不对还请廖老头指正。
  “放大到多少倍的问题”是非常必要的讨论的问题,“放大到多少倍的问题”是用了前面说的“一个没有歧义的话”,这句话当然“没有问题”!但人家的“问题”不是你的这个“问题”的意思,而是说“放大到多少倍”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这个“问题”不是“毛病”的意思),所以“非常必要讨论”或“研究”或“表述”,或者说成了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
   因为“放大到多少倍的问题”很重要,所以,就一定会经常谈到这个“问题”,因此,这个“问题”就有必要用简单的语句来表述,也就是有下一个定义的必要性了。相比,“增加了多少倍的问题”则没有这个必要性。至于如何用哪几个文字符号来表述“放大到多少倍的问题”也是一个问题,不过这个问题是一个如何规定说法的问题,不妨设这个文字符号为“ABCD”,“ABCD”是代表汉语中的哪几个字符呢?这就是一个如何规定的问题。
  “放大到多少倍的问题”对于n倍的放大镜来说就是“放大到n倍的问题”,这个n倍才是重要的,这个(n-1)倍则远远不如n倍重要。
   在物理学中,对于n倍的放大镜,在明视距离成像,像的长度(或视角)是物的n倍,叫放大几倍呢?由于“n倍”是“重要的”,而“n-1倍”不是“重要的”,这样我们要定义的说法(前面说的“ABCD”)如果叫(规定为)“放大(n-1)倍”就显然是主次不分了,因此,叫“放大n倍”才能体现n这个数的重要性。这样就定义出“放大几倍”的含义了,显然这个“几倍”必然是大于1的倍数了,因为不存在放大率等于1或小于1的放大镜。物理学中也许没有这么正式定义“放大几倍”的含义,但是早已约定俗成了,没有人会误解,所以也就没有正式定义的必要,这和很多常用说法(比如前面的“问题”二字)是一样的,没有谁去专门定义。
  所以,n倍的放大镜,将物长放大n倍,将面积放大n2倍,将体积放大n3倍,而不会去做减一的计算。
  希望谭老能理解为什么“n倍的放大镜”没有按你所想的“放大几倍”来理解了,多数人都能按这个规定来理解,但谭先生不这么理解那只能是谭先生误解了“放大几倍”的含义了。
  其实,谭先生同样是自己误解了有了近百年的教材中的“扩大几倍”和“缩小几倍”的含义,这样才会说出“教材有错误”的话来。因为如果是真的有错而且还是谭先生所说的“低级错误”,那早就有很多人就发现了,包括很多著名的科学家,他们总比一般人的洞察力更强吧?为什么他们不觉得教材有错呢?其实道理很简单:普通人都不会误解“扩大几倍”和“缩小几倍”的含义,他们就更是不会误解“扩大几倍”和“缩小几倍”的含义!所以,普通人和科学家都不可能“发现”“教材有误”。
   
  
  

[ 本帖最后由 我是飘浮的云 于 2009-4-24 21:5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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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古稀老朽101帖:
您没理解我的帖子的意思,我不是说“放大到多少倍”这句话有问题。我前面已经说了,这句话是没有歧义的。我的意思是“放大到多少倍”这种事情(或者说这种问题),比“增加了多少倍”这种事情重要得多。
希望您再认真看看我的帖子。
另外,我们都知道的一些成语“打扫卫生”,“恢复疲劳”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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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对于权威的规定也不可能都满意。前面已经提到“因数”和“系数”的关系。另外还有比如“波的图像”原来是称为“波形图像”,本来是很好的一个词,只是因为这个“形”字不能代表纵波的形状。因此就被抹去了。改成了驴唇不对马嘴的“波的图像”。要说“波的图像”就要说什么是“波”。难道“波”就是那么一条正弦曲线吗,“波”是大量质点的参差不齐的振动。对于一维的波来说他也有两个自变量。所以我们描写一个“波”至少要有两个图像,一个振动图像,一个波形图像。这两个图像合在一起才是波的图像。仅仅一个波形图像,怎么能充当“波的图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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