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廖老头 于 2009-4-24 14:17 发表
我看,先抛开倍数多少的争论。先用一个没有歧义的话,说一件事,在科学研究方面:“放大到多少倍的问题。”是非常必要讨论的问题。其重要性远大于“增加了多少倍的问题。”因此,我们有必要用最简单的语言来表述他。至于如何表 ...
回复廖老头先生92楼的帖子。
“先用一个没有歧义的话,说一件事,在科学研究方面:‘放大到多少倍的问题。’是非常必要讨论的问题。”
“放大到多少倍”也会有问题么?没有问题啊!
“放大到几倍”是包括原数在内的。
原数乘上几就是放大到该数的几倍。简单点说:放大到几倍就是用几乘。或者说:乘几就是放大到几倍。
例如,5放大到3倍,得:5×3=15。
“放大几倍”是不包括原数在内的。
原数乘上(1+几)就是放大该数的几倍。简单点说:放大几倍就是用(1+几)乘。或者说:乘(1+几)就是放大几倍。
例如,5放大3倍,得:5×(1+3)=20。
把“放大”换成“扩大”,就有:
扩大到几倍就是用几乘。乘几就是扩大到几倍。
扩大几倍就是用(1+几)乘。乘(1+几)就是扩大几倍。
廖老头先生,老朽讲得对否?
“放大”“放大到”或者“扩大”“扩大到”,有“到”无“到”那是不一样的。
这是我们同人教争论的焦点之一。
“
另外,对楼主的“之187”不知是何意思?”
承问。
老朽同合作者桂林中华小学教师陈稚琳、李梅芳、邹桂荣,珠海周承刚,质疑批驳直至对抗人教社的“扩大几倍就是用几乘。缩小几倍就是用几除”及其源流这个“百年老错”,是从2003年初开始的。先后写了多封信和多篇文稿直接寄给人教社。人教小学数学室也回过我们四封信。到2005年得知教材已改,这是金芒果(人教论坛版主春苗)在k12教育教学论坛老朽发的一个主帖上宣布的。这事就算告一段落了。
不久有一位叫shanxi1027的网友在数学论坛发《从扩大1倍谈到康熙做皇帝,给“桂林老朽”的答辩 [帖号 #1398501]》,争论再起。
为保存争论的原始资料,老朽开了一个博客,把各方的发言照原样复制到博客中了。
有一位叫飘浮的云(江西大余县吉村中心小学)的网友,光临敝博,从
2007-5-10 发表《答桂林古稀老朽:<说“倍”>》等大作起,在老朽的博客中一直争论到现在。
这重批人教版“扩缩论”
“之一百八十七”之类大多是同这位飘(曾)先生争论的产物。
至于这位飘(曾)先生从一开始就拿“罪人”,其后又拿“学术流氓”“流氓”“中国教育的”“罪犯”之类的大帽儿不断地劈头盖脸朝老朽打来,老朽则始终用“凭事实,讲理据,以理服人,以礼待人”的原则对待之,就不说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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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桂林古稀老朽 于 2009-6-3 08:26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