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求助求解] 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被起诉了

本主题被作者加入到个人文集中
学生,在不同的学习阶段,应该有不同的理解和接受水平。在初中阶段对大多数学生而言,是没有必要交代得那么专业吧,到了高中再来考虑涉及液体表面张力的沉浮问题,我想也不会有问题影响学生获得真知。当量子力学建立起来之后(我是不懂的),谁又能说经典力学错了学生就不需要学习经典力学了呢?难道我们也非要到世界每一个国家或地区打上这样的官司不成?

TOP

引用:
原帖由 春意盎然抱日月 于 2009-6-13 12:32 发表
学生,在不同的学习阶段,应该有不同的理解和接受水平。在初中阶段对大多数学生而言,是没有必要交代得那么专业吧,到了高中再来考虑涉及液体表面张力的沉浮问题,我想也不会有问题影响学生获得真知。当量子力学建立起来之后(我 ...
  物理科学与教学物理学是两回事,它们针对的对象不同。对于教学而言,开始将问题复杂化,将表面张力等非主要因素也考虑进去,只能是主次不分的行为了。为了真知,多数物理学规律都得建立在一个理想化的条件之下,这样做的目标是为了排除非主要因素,使学生能认识到事物道理的本质所在。
  有位物理学博导说得好,大意是如果不排除这些非主要因素而进行的实验验证,就是“有理的科学被无理地验证”。大家有兴趣可以找到“有理的科学被无理地验证”的有关主题。
电子的质量只不过是其电场能量的表现形式

TOP

引用:
原帖由 电子无质量 于 2009-6-13 11:38 发表
  《漂浮在液面上的物体受到的浮力小于物体的重力》是因为还受到了表面张力,对不对?
  《当浮力小于重力时,物体不仅会下沉,也会上浮》同样是因为受到了表面张力的作用,对不对?
  我是不是也可以来一篇《悬浮在液体中 ...
对,你很聪明!你传你的道,我诵我的经。我宣扬我的主张,你要怎样是你的事。
        2009年在物理年会上,我问个几个物理教授、讲师、老师他们决不相信当浮力小于重力时,物体会上浮。

TOP

引用:
原帖由 桂林古稀老朽 于 2009-6-13 11:39 发表
  “打官司”是公民的权利!
  但老朽个人认为“打官司”不是解决“学术问题”的办法,至少不是解决“学术问题”的最佳办法。
  “学术问题”应该通过“学术争鸣”的办法解决。
  用“行政干预”“司法判决”来 ...
伽利略两颗(一大一小)铁球一同落地,亚里士多德的“重的物体落得快”的理论就被终结了。这是人们坚持实验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而我们,一粒塑料小球(表面光滑,半径2.97mm,密度1.02×103㎏∕m3),其自身的重力、形状和体积都没有改变,在同一地点,浸在同一杯水里,其所受的浮力大时,塑料小球下沉;当其所受浮力小时,却塑料小球上浮、漂浮,阿基米德( 命题7“如果把一个比流体重的固体放入流体中,它将沉至流体的底部,若在流体中称固体,其重量等于其真实重量与排开流体重量的差。”,也就是课本中的“当浮力小于重力时,物体下沉”)却没错了?实验到底还是不是检验真的唯一标准?

[ 本帖最后由 左上右下 于 2009-6-13 15:13 编辑 ]

TOP

引用:
原帖由 春意盎然抱日月 于 2009-6-13 12:32 发表
学生,在不同的学习阶段,应该有不同的理解和接受水平。在初中阶段对大多数学生而言,是没有必要交代得那么专业吧,到了高中再来考虑涉及液体表面张力的沉浮问题,我想也不会有问题影响学生获得真知。当量子力学建立起来之后(我 ...
依你的理由,反正你小不懂、再说长大后你也可能会懂,所以就把错误的当正确的教你吧。若你真的是一个老师,你把错误的当正确的教学生,你真的是问心无愧吗?

TOP

引用:
原帖由 左上右下 于 2009-6-13 14:17 发表

       伽利略两颗(一大一小)铁球一同落地,亚里斯多德的“重的物体落得快”的理论就被终结了。这是人们坚持实验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而我们,一粒塑料小球(表面光滑,半径2.97mm,密度1.02×103㎏∕m3),其自身的重力、形状 ...
你这句话最好不要被某人看到。
越学越不懂,困惑中。
本人发帖仅代表自己观点,本人坚持自己的观点直至改变,与任何人无关。

TOP

  如果是我说的受到了表面张力是对的,但你又说“2009年在物理年会上,我问个几个物理教授、讲师、老师他们决不相信当浮力小于重力时,物体会上浮。”
  如果这一切都是真的,这只能说明,物理教授一时也没有和表面张力联系起来。而不能证明教材有什么问题。沉浮原理(不知这样说对不对,就当是代名词吧)是指仅受“重力”和“浮力”作用下的一个原理。引入其他力,当然不属于所述的原理了,但可以用这一原理加上其它力进行同理分析,而不能说这一原理是有问题的。如有也只不过是表述上的问题,也许你改为所受的包括重力在内的合力大于0上浮之类,这又要用到矢量的概念,初中生开始能接受吗?
  其实例外的情况还有很多,铁球不能跑出水面来,但却可以向上滚动!你信不信?
电子的质量只不过是其电场能量的表现形式

TOP

回复 36楼 的帖子

看到了也不会说的。

TOP

引用:
原帖由 比比爱 于 2009-6-13 14:34 发表
看到了也不会说的。
那是当然。因为______
越学越不懂,困惑中。
本人发帖仅代表自己观点,本人坚持自己的观点直至改变,与任何人无关。

TOP

引用:
原帖由 桂林古稀老朽 于 2009-6-13 11:39 发表
  “打官司”是公民的权利!
  但老朽个人认为“打官司”不是解决“学术问题”的办法,至少不是解决“学术问题”的最佳办法。
  “学术问题”应该通过“学术争鸣”的办法解决。
  用“行政干预”“司法判决”来 ...
现在的法庭,应该是现代的,是能坚持实事求是的法庭,是能坚持实验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法庭。我希望、相信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一定会做到科学、公正!
      而你所说的可能是教会的法庭,比如布鲁诺,就遇到过这类法庭。

TOP

引用:
原帖由 电子无质量 于 2009-6-13 14:33 发表
  如果是我说的受到了表面张力是对的,但你又说“2009年在物理年会上,我问个几个物理教授、讲师、老师他们决不相信当浮力小于重力时,物体会上浮。”
  如果这一切都是真的,这只能说明,物理教授一时也没有和表面张力联 ...
作为一个理论,满足你的条件,你的结论不能成立,那还算正确的理论?或还可称真理?经不起实验检验的理论,你还坚持它是真理或正确的理论,是你的事。

TOP

回复 38楼 的帖子

改了!

TOP

回复 楼主 的帖子

给楼主的第五条建议:
        上次给了你四条建议,你不打算采纳,我知道你的难处,也不怪你,但这次给你的第五条建议,我觉得你一定要采纳。
        建议你进一步加强中学语文知识的学习,在发言时做到用词准确得当,语句通顺流畅,意思表达清晰,这样就更加能保障你在进行法庭辩论时不容易吃亏上当。
         再一次祝你好运,能早日打赢这场官司,如此一来,你的观点就能以法律的形式确立起来,这将在科学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想想看,一个非物理专业人士,竟然推翻了那些专家、学者写在中学物理课本上的观点,那将是一个什么样的结果?恐怕到时候会有不少的专家、学者该跳楼了吧?

[ 本帖最后由 ljh963000 于 2009-6-13 17:08 编辑 ]

TOP

支持 电子无质量
K12个人专辑
QQ:45130323
在个人专辑有高中21个学生实验录像

TOP

引用:
原帖由 左上右下 于 2009-6-13 14:49 发表

       作为一个理论,满足你的条件,你的结论不能成立,那还算正确的理论?或还可称真理?经不起实验检验的理论,你还坚持它是真理或正确的理论,是你的事。 ...
  你知道“沉浮原理”要满足什么条件吗?那我告诉你吧:仅受重力浮力的作用!
  所以,你不能用线拉住水中的木块,说“你看看浮力大于重力,但木块却在水中悬浮!沉浮原理是错误的!”,你也不能用线吊住石头说“你看看浮力远小于重力,但石头却浮在水面上了!沉浮原理是错误的!”
  现在,你用表面张力将小球浮在水面上,你就能说“你看看浮力小于重力,但小球却浮在水面上了!沉浮原理是错误的!”
  表面张力与线的下拉力、线的上拉力,是不是都是重力和浮力之外的力?
  你真的找到了满足所述的条件,而结论却不能成立的证据了吗?我敢断言,这是不可能的!
  当然,还是很同情你,因为你从心理上很难接受这个打击,因为你必竟花了数年的时间,所以,希望你能支撑住,在精神上一定要顶住!
  你这种精神坚持数年毅力还是很值得大家学习的!
  同时,你还为大家上了很好的一课!大家要感谢你!那就是:在学术上不要钻牛角尖,没有新的理论之前不能否定早已公认的理论,就是建立新的理论也不应该和原有的基本理论相矛盾,而是应能包容原有理论。
  比如,相对论力学并没有否认经典力学,只不过经典力学是其一般情况下的近似结果。所以,我们不会因为有了相对论力学而放弃经典力学,相反,我们还得从经典力学开始学习力学!当然,不懂相对论的人,千万也不必去用经典力学来否定相对论力学,因为这是徒劳的。
  本人提出电子的质量只不过是其电场能量的表现形式的猜想,并不否定现有理论公式,相反还要利用现有公式。但是这一想法,可以解释惯性、动能等众多物理现象的本质,也就是通过计算与推理,我认为就可以得出动能公式等等。但是,我力不从心——高数太难自学了、业余时间有限。所以公开出来是想让有能力的人深入研究下去。

[ 本帖最后由 电子无质量 于 2009-6-13 19:04 编辑 ]
电子的质量只不过是其电场能量的表现形式

TOP

引用:
原帖由 左上右下 于 2009-6-13 14:28 发表

       依你的理由,反正你小不懂、再说长大后你也可能会懂,所以就把错误的当正确的教你吧。若你真的是一个老师,你把错误的当正确的教学生,你真的是问心无愧吗? ...
  最核心的是,现在的那个原理是错误的吗?很基本的物理常识,仅受两个力的作用时,不就是其合力决定最终受力的情况?
  你不懂物理学,我也没读过高中物理,但我自学过大学物理,所以还是能够告诉你:人家那是研究“在液体的物体”最终是沉是浮的问题,当然要排除重力和浮力之外的其它力,否则一切都无法确定,也就使研究变得毫无意义和价值了。
  而你用的所谓“实践”呢?有两个错误的地方。一是根本就不是研究在液体的物体”最终是沉是浮的问题,因为你不是将物体浸在液体中再来确定是沉是浮,而是先让物体浮在水面上了,前面我也说过,我还做过让针浮在水面上的实验呢!另一个错误是:你还渗入了其它的力在其中——表面张力。
  另外,你的“研究成果”十分无聊,一是没有什么新的发现,针的比重这么大都能浮在水面上,你那比水略重的小球浮在水面上,还有什么稀奇的——见过针浮在水面上吗?二是,你的“成果”不能给物理学带来任何好处,相反会让学子无法理解“理想化思想”而接受“牛角尖思想”,最终使物理学的研究成为不可能了,分析物理现象也无法抓住本质的东西。看起来你的“成果”有很大危害性,但是,人们是不可能受其害的——容易上当受骗不用头脑分析的人除外。
  要“问心无愧”的话,自己多问问自己吧!

[ 本帖最后由 电子无质量 于 2009-6-13 19:30 编辑 ]
电子的质量只不过是其电场能量的表现形式

TOP

引用:
原帖由 ljh963000 于 2009-6-13 17:06 发表
给楼主的第五条建议:
        上次给了你四条建议,你不打算采纳,我知道你的难处,也不怪你,但这次给你的第五条建议,我觉得你一定要采纳。
        建议你进一步加强中学语文知识的学习,在发言时做到用词准确得当,语句通顺流畅 ...
谢谢你的第五条建议,我很高兴你愿给我提这种建议。其实人类发现液体表面张力后,物理课本第137页我说的那些内容就是“皇帝的新衣”了,我们只是那个说皇帝其实什么衣服也没穿的小孩。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你们比我聪明,受教育多些,不敢说或不愿说或不能说而已。而我们受教育少,就似懂非懂的说罢了。

TOP

回复45、46楼:
1、那是你的理解,我可不赞同。
2、课本内容若改为:“浸液体中的物体,其浮沉取决于它所受到的(浮)力和(重)力的大小。当(浮)力大于(重)力时,物体上浮。当(浮)力小于(重)力时,物体下沉;当(浮)力等于(重)力时,物体处于悬浮状态”就正确了。当然还有缺点——不完整,因为其缺少关于物体漂浮方面的论述。
3、一个人的一生能有一个发现就很了不起了,地球上有60亿人,每个人若都有一个发现,就有60亿个发现。
4、 正确的就是正确的,错误的再怎么辩也不能把它辩成正确的。还是那是老话,乌云只会一时遮住太阳,真理终将传遍天下。

[ 本帖最后由 左上右下 于 2009-6-13 20:15 编辑 ]

TOP

引用:
原帖由 左上右下 于 2009-6-13 19:55 发表
回复45、46楼:
那是你的理解,我可不赞同。
课本内容若改为:“浸没液体中的物体,其浮沉取决于它所受到的(浮)力和(重)力的大小。当(浮)力大于(重)力时,物体上浮。当(浮)力小于(重)力时,物体下沉;当(浮)力等于(重)力时,物体处于悬浮状态”就正确 ...
  那不就是在做文字游戏了?
  你十年如一日就为加个“没”字再去掉“漂浮”?这几个字就可以和“伽XX”相提并论了?再说,不改表述,也可能只有你会误解,大家都不会误解,能说教材错了吗?要错也是你的理解出错了,不要将自己的理解强加于别人,当然我也不希望将我的理解强加于你,但是在理解上,说不清的时候,要以多数人的理解为准,而不是相当然地认为自己的理解就是没有错。
  再说,就是漂浮,不计其它力,也必然是“浮力等于重力”,考虑其它力则无法确定了:用线吊着呢?有小棒压着呢?还有表面张力阻着呢(如针浮在水面上)?所以,研究这个沉浮问题,不能计其它力的,或者说要消除其它力的影响,否则就毫无意义和价值了。
  表面张力的存在,这不是让原有的东西成了“皇帝的新装”,只是你看龙装时通过一块脏玻璃,然后你就说“看看看,皇帝的衣服多脏呀!”这里,很多人都笑你,正是这个原因,但你却以为大家看到皇帝的衣服脏了而不敢说脏了,也就是你所谓的“皇帝的新装”。
  不妨反过来想一想吧,如果真是“皇帝的新装”,只要你一点破,大家一定都会说“皇帝没穿衣服”,怎么可能大家还笑你呢?
  看来,你年纪也不小了,没什么事还是安度晚年为上吧,别在牛角尖里走不出来了,这样人会疯的!一辈子一事无成的人很多,命运对于每个人都是不同的,想开点,别把自己逼疯了!

[ 本帖最后由 电子无质量 于 2009-6-13 20:32 编辑 ]
电子的质量只不过是其电场能量的表现形式

TOP

回复 49楼 的帖子

书上原有的“浸在液体中的物体,其浮沉取决于它所受到的(浮)力和(重)力的大小。当(浮)力大于(重)力时,物体上浮。当(浮)力小于(重)力时,物体下沉;当(浮)力等于(重)力时,物体处于悬浮或漂浮状态
正确的:“浸没液体中的物体,其浮沉取决于它所受到的(浮)力和(重)力的大小。当(浮)力大于(重)力时,物体上浮。当(浮)力小于(重)力时,物体下沉;当(浮)力等于(重)力时,物体处于悬浮状态
       请你看清差别。

TOP

回复 50楼 的帖子

1、真理只要再多跨一步就会变成错误。
2、真理一开始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但终将传遍天下。
3、谢谢你的关心。人一旦到的一定的年纪,心态就变了,不惑了。我是顽石,你也别太费心。

TOP

回复 49楼 的帖子

若被告请你做辩护人,那被告会很没面子的。因为你连液体与水的区别与联系都分不清楚,你能说水不是液体吗

[ 本帖最后由 左上右下 于 2009-6-13 21:06 编辑 ]

TOP

引用:
原帖由 左上右下 于 2009-6-13 20:31 发表
书上原有的“浸在液体中的物体,其浮沉取决于它所受到的(浮)力和(重)力的大小。当(浮)力大于(重)力时,物体上浮。当(浮)力小于(重)力时,物体下沉;当(浮)力等于(重)力时,物体处于悬浮或漂浮状态”
正确的:“浸没液体中的物体,其浮沉取决于它所 ...
浸在液体的物体,其浮沉取决于它所受到的浮力和重力的大小。”与“浸没在液体的物体,其浮沉取决于它所受到的浮力和重力的大小。”有多大区别?如果考虑那个“中”的意思,加个“没”字则是语病了——语义重复,也很别扭。比如,将碗筷浸在水中,是不是要说成将“碗浸没在水中,将筷浸漂在水中”?
  退一步来说,“浸在水中”包括“漂浮在水‘中’”吧,也是正常地“漂浮”呀,能轻轻地将东西“漂浮”在水“中”吗?进一步则是,“漂浮”在汉语中会说成在“在水‘’”吗?难道不是说成“漂浮在水‘’上”吗?当然这些文字游戏不是核心内容,所以,也不必如此较真。
  再说,“浸在液体的物体,其浮沉取决于它所受到的浮力和重力的大小。”这句话就已经将“浮力”和“重力”之外的力排除在外了,前面也分析过了,这是十分必要的,这个必要条件才是研究物体在液体中的沉浮的一个关键因素没有这个必要条件,你怎么改都是没有用的,比如,我用线拉住木块也是“浸没”吧?但是允许我这样来钻牛角尖吗?而你却连这个必要条件而不顾,强行用表面张力将小球浮起来呢?这和强行用线拉住木块使木块不能上浮有什么区别?
  如果你还想再钻牛角尖,说“没有这个必要条件”或没有说明,得说明一下才“正确”,那这就和你不知道你的子女是男还是女得脱下裤子看一下才知道差不多。不是白痴都知道,那是不必脱裤子的。不是物理盲都知道,没有这个必要条件,结论是无法确定的也毫无意义和价值的。
  当然不脱裤子有时也会搞错——有人女扮男装,但是不能因为有女扮男装的人,所以每次判断男女都得脱裤子呀!同理,不会因为有人要钻牛角尖将表面张力、绳子拉力等弄进来,所以就要明文写上,“物体仅受浮力和重力的作用时,浸在液体中的物体……”
  所以,如果一定要改教材的话,最好的办法是脱一下裤子——加上“物体仅受浮力和重力的作用时”就万无一失了!
  我先用线将木块拉住使其悬浮在水中,你先用表面张力使小球浮在水面上,我们是不是都在人为强行使用除重力浮力之外的
电子的质量只不过是其电场能量的表现形式

TOP

引用:
原帖由 左上右下 于 2009-6-13 20:54 发表
回49楼
若被告请你做辩护人,那被告会很没面子的。因为你连液体与水的区别与联系都分不清楚,你能说水不是液体吗?
  研究物理,往往是有“理想化条件”的,也就是必须要有“理想化思想”,否则很多研究很可能都是没有结果的。
  如:气体状态方程,你能因为真实的空气的状态方程与气体状态方程不符,而说“气体状态方程”就是错误的吗?这和你因为水出现了表面张力而说沉浮原理是错误的,不是一样的吗?
  所以,说到这里,又证明了一点,你没有理想化思想这一学习物理学的基本思想。
  水是液体,但水不是理想液体!不是人家不知道水是不是液体的问题,而是你不懂理想液体是怎么回事,更不用说理想化思想了。
  我总结了一个规律:凡是坚持数年、十年无果,用学术方法“无法”了解的“学术案子”,都是些无知的外行人告内行人,这样别人就是给他解释也解释不清楚!
  人教社多年前的一案子据说,原告“抗争了三十年”!这一案了也‘抗战了八年”不止!
  所以,我已经尽力解释了,楼主不听,那是他的事,我不想再浪费时间了。也希望其他人也不必浪费这个时间了。
电子的质量只不过是其电场能量的表现形式

TOP

回复 54楼 的帖子

“我先用线将木块拉住使其悬浮在水中,你先用表面张力使小球浮在水面上,我们是不是都在人为强行使用除重力和浮力之外的力?”
   说真的,很不想多说什么,你连这两种方法差别都分不清的人,真的不想现多说再多说了。
    由于你是很投入的,想必你也是诚心的,那么我再给你点我的看法:悬浮的物体,若液体是静止(当然是相对静止,完全静止的可能没有)的,那么物体受到的力(需要考虑的)只有浮力与重力了。


[ 本帖最后由 左上右下 于 2009-6-13 22:00 编辑 ]

TOP

其实,不要说是你用的塑料小球,就算是硬币,它的密度远大于水,表面也不光滑,也一样可以孤立地静止于水面上。

不知道楼主听说过没有。
越学越不懂,困惑中。
本人发帖仅代表自己观点,本人坚持自己的观点直至改变,与任何人无关。

TOP

真搞不懂,就为了那么个初中生都能理解的说法要去法庭告,至于吗?我估计之所以这样,很显然是你身边的人都让你逼疯了,懒得理你了吧。我现在有句话:老师都是服务性工作者,你去告我。

TOP

引用:
原帖由 左上右下 于 2009-6-13 21:58 发表
“我先用线将木块拉住使其悬浮在水中,你先用表面张力使小球浮在水面上,我们是不是都在人为强行使用除重力和浮力之外的力?”
   说真的,很不想多说什么,你连这两种方法差别都分不清的人,真的不想现多说再多说了。
    由于 ...
  这时是差别重要还是相同重要?明明两种不同的方法,但还是相同——利用了两力之外的力去证明仅有两力的一个原理是“错误”的。这是一个有关“力”的物理问题,所以,“力”才是本质的、重要,用什么力不是本质的、重要的!而正确理解沉浮原理,仅浮力和重力是本质的,其它力的介力就会影响研究的结果,进而使研究没有结论。所以,表面张力和拉力、压力、离心力、磁力等等,都不能介入到“沉浮原理”的研究中来,所以“沉浮原理”是指在没有那些力的条件下的一个原理,你还要认为有错吗?
  你知道只考虑重力和浮力,为什么要考虑表面张力?如果你没有考虑表面张力,为什么偏要找一个有表面张力而且是常用液体中表面张力第二大的液体来,而不用没有表面张力的液体来证明“教材有不真实性”?
  你考虑了表面张力,为什么我却不能考虑线的拉力?
  我说到用线拉这是大家都知道是钻牛角尖的、是没有道理的做法,同时也说明,用表面张力浮也同样是钻牛角尖的、没有道理的做法。请再次注意是“在仅有浮力和重力的作用时”(这是男人的鸡鸡,不必脱下裤子也知道是有的——当然特殊人例外,对爱扣字眼的人总是要说很多多余的话,所以,这种讨论很 ),没有这一理想化条件(或者是网友说的理想化环境),你就可以用表面张力来浮,我也可以用线来拉,还可以用棒来压等等。
  我知道,要你放弃坚持了近十年的观点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你会失去理智地为自己强辩。因此,建议找心理医生看看。
  前面有网友也提到,你的官司的结局会如何,所以你要有心理准备。当然,你现在就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那是最好的。100元算不了什么,让自己从困惑中解脱出来这比1000元还重要!

  

[ 本帖最后由 电子无质量 于 2009-6-13 22:39 编辑 ]
电子的质量只不过是其电场能量的表现形式

TOP

回复 56楼 的帖子

假如你以后还是老师,有个学生拿我们的实验(很容易做到的。)来求你讲解,明明塑料小球所受的浮力小于塑料小球的重力,塑料小球还是上浮了,你还给他讲:“浸在液体中的物体,其浮沉取决于它所受到的浮力和重力的大小。当浮力大于重力时,物体上浮;当浮力小于重力时,物体下沉;当浮力等于重力时,物体处于悬浮或漂浮状态”,你会大言说你没错吗?当然你可能会,就因为你老糊涂了。

[ 本帖最后由 左上右下 于 2009-6-13 22:18 编辑 ]

TOP

引用:
原帖由 桂林古稀老朽 于 2009-6-13 11:39 发表
  “打官司”是公民的权利!
  但老朽个人认为“打官司”不是解决“学术问题”的办法,至少不是解决“学术问题”的最佳办法。
  “学术问题”应该通过“学术争鸣”的办法解决。
  用“行政干预”“司法判决”来 ...
通过打官司来解决学术争端有何不可?我就没看出有什么坏处。如果官司赢了,一可以扬名,说不定还真的弄个什么“家”当当;二可以获取高额赔偿,躲在家里大把地数钱;即使是官司输了也不怕,还可以落个“不惧权威,敢于质疑”的科学斗士的美名。这等好事,谁不想干?说不定哪天我这个学物理的要是发现了元素周期表上的漏洞,我就起诉门捷列夫去,让俄罗斯人好好领教一下我们中国人的厉害!

TOP

当前时区 GMT+8, 现在时间是 2010-9-10 00:02

Processed in 0.165615 second(s), 8 queries.